股权稀释是指原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在公司总股本增加后相对减少的现象。以下是进行股权稀释的几种常见方法:
增资扩股(加法稀释)
公司通过发行新股来增加注册资本,新股份可以由新股东购买,也可以由原有股东按比例购买。
原有股东的持股比例会因为总股本的增加而降低。
股权转让(减法稀释)
原有股东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从而减少其在公司中的股权比例。
股权转让可以是单独进行,也可以是所有股东等比例转让。
发行可转换债券
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份,从而增加公司的股份总数,导致原有股东的持股比例降低。
设立优先股
发行具有不同投票权的股票类别,例如AB股模式,确保创始股东在股权稀释情况下依然保有较高的投票权。
控制董事会席位
保证创始股东在董事会中占据足够的席位提名权,以确保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表决权委托和一致行动人协议
通过协议将其他股东的投票权委托给创始股东,或在关键决策上形成足够的支持。
进行股权稀释时,应确保合理规划和实施,并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同时,创始股东应确保在股权稀释后依然保有对公司的控制权,例如通过控制董事会席位、公司印章和公章,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委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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