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劳动局投诉的步骤如下:
在线投诉
访问劳动部门的官方网站,找到投诉入口,按照指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投诉。
电话投诉
直接拨打劳动部门的投诉电话或市民热线进行投诉。
现场投诉
携带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时记录等)亲自前往用人单位主体管辖范围内的劳动部门窗口进行投诉,并获取受理回执。
所需材料可能包括:
投诉登记表或举报内容;
投诉人或举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考勤记录;
拖欠工资的证明(如工资发放花名册,需有单位负责人签名或手印)。
注意事项:
确保问题发生在2年内,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并且属于劳动监察的职责范围。
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在立案之日起依法查处。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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