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担保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免除保证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保证期间未行使权利
如果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免责。
合同无效或可撤销
如果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愿签订保证合同,该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保证人因此可免于承担责任。
如果主合同不存在或者是已经结束了,债权人就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保证人由于所保障的东西消灭了,也就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
债务人破产或财产执行后仍无法履行
在一般保证中,若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且依法对债务人财产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保证人有权拒绝承担责任,除非出现特定例外情形。
债务转让或变更合同未经同意
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特殊情形
如果担保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合起伙来串通一气,诱骗保证人提供贷款担保,可以免除责任。
请注意,这些免责情形可能受到具体法律条款和案件事实的影响,具体情况需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进行分析。
相关文章:
贷款买房要什么证件01-10
保理合同是什么意思01-10
保证期间是什么意思01-10
担保人是什么01-10
宽限期是什么意思01-09
单位为什么冻结工工资01-08
房产为什么会被查封01-08
为什么会有催收专员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