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补偿金的计算遵循以下步骤:
确定日工资收入
日工资收入 = 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通常为21.75天)。
计算未休年假工资
未休年假工资 = 日工资收入 × 300%。
这里的300%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确定月平均工资
月平均工资 = 年内到期工资总额 - 加班工资。
如果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则按月实际工作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折算未休年假工资 (如适用):
如果职工在离职时还有未休年假,未休年假工资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 ÷ 365天)×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以上步骤综合了多个来源的信息,并按照最新的规定进行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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