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传销是指 通过其他名义或形式进行传销活动的行为。它与传销几乎同时产生,最初表现为组织者假借“双赢制”、“特许加盟经营”、“网络销售”、“市场营销”等名义从事传销。变相传销逐步演变为现在的借用传销的形式,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行为。新型变相传销对普通大众更具有欺诈性,管理部门查处和打击的难度更大。
建议公众提高警惕,避免参与任何形式的变相传销活动,以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相关文章:
中国赴缅甸救援队需募集资金04-07
全名单公布!2439人拟获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03-30
浪莎:从未与河南健芝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建立任何形式的业务合作03-16
俄美伊斯坦布尔会谈开始,以闭门形式举行02-27
成都郫县哪里有传销01-16
去哪里举报传销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