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工作通常由 住建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具体职责包括组织编制农村房屋安全性鉴定、建管等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此外,各级政府会设立临时性的组织机构(如政府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来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这些机构一般设在住建委或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在资金安排方面,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同时,农业农村部门会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以及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和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因此,如果您需要申请危房改造,建议首先联系当地的住建部门或相关组织机构,了解具体的申请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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