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涉及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主要包括以下案例:
套路贷恶势力集团
2017年以来,被告人陈某堂、欧某斌、邓某豪从事小额高利贷款,并共同雇佣邓某文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
他们为了非法讨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博白县成立了两个催收工作室。
纠集了被告人黄某华、黄某龙、苏某锋、麦某风、唐某潮、黄某强、彭某胜等催收人员。
利用非法收集的个人信息,对逾期未还款的借款人及其通讯录联系人发送短信、微信和带有借款人照片的侮辱文字图片进行辱骂、恐吓。
使用“呼死你”电话轰炸手段进行骚扰,迫使借款人高额还款,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被害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寻衅滋事犯罪团伙
王小春、宋志坤、马晶丹为夹江人,自2017年起,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夹江县城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
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并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
以上案例展示了夹江县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所打击的恶势力犯罪类型和具体行为。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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