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厂房的申请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企业向特区建工集团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材料
特区建工集团负责受理企业申请材料,核实企业申报条件,核实方式包括原件认证、产值、注册信息、实地考察等,并梳理意向销售对象名单。
项目审批
特区建工集团将意向销售对象名单报至区投资推广服务署审批。
签订产业监管协议
审批通过后,需要签订产业监管协议。
申请方式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购买厂房需求的企业请填写《购置厂房申请表》(附件1),并将所有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chenbaiyin@szpsq.gov.cn。
此外,如果是企业购置厂房用于增资扩产,还需要满足一些特定条件,例如企业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须在东莞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东莞四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等。企业需要与属地镇街(园区)签订投资协议,约定相关产业方向、固定资产投资、产值、税收等相关指标,并且购置的厂房物业5年内不得出租出售,不得改变用途。
建议:
企业在申请购买厂房时,应详细填写申请表,并确保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补贴申请条件,以便在申请过程中能够及时提供所需材料。
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务必仔细检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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