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
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非法占用土地建设
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
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未按期拆除
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
未经批准的改建、扩建、搭建、加建、新建建筑
未经批准的各种改建、扩建、搭建、加建、新建建筑。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行为
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综上所述,违建行为主要涉及未批先建、超范围建设、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临时建筑超期未拆以及伪造材料骗取许可证等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这些行为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甚至拆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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