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报告的有效期通常是30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则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请注意,如果劳动者在提交辞职报告后继续留在用人单位工作超过30天,且用人单位未提出异议,双方可能会形成新的事实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可能需要重新提交辞职申请,并再次等待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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