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限如下:
一般规定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具体天数可能因地区政策有所不同,但大致在这个范围内。
用人单位垫付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垫付了生育津贴,那么申领时限是自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
特殊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缴纳生育保险费,且未支付产假工资,那么参保人可以在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一定时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这种情况下,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和时间可能会因地区而异。
网上申报
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参保女职工,并要求10个工作日内办结拨付业务。
综上所述,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限一般为分娩后60天至180天内,具体办理时间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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