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诉法逮捕后应当在 24小时内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公安机关逮捕的执行:
公安机关在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应当在逮捕后的24小时内执行逮捕,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的执行: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特殊情况下的延长:
在特殊情况下,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延长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至30日。此外,人民检察院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延长决定逮捕的时间。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逮捕后会在24小时内执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有更长的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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