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修路的管理部门主要 属于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即县交通局。具体来说,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而乡级人民政府则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可以在乡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村道建设。
此外,国家财政会对农村公路建设提供补贴,以支持贫困村的道路修建或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行。农村公路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原则,形成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养护管理体系。
综上所述,村里修路的管理部门是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即县交通局,而乡级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则负责具体的建设和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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