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房的产权年限主要是指 住宅用房的产权年限,即为70年。具体来说,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七十年。
虽然住宅用地使用年限是70年,但实际购买商品房时,土地使用年限可能并没有70年。这是因为开发商从拿地到开发、建设商品房需要一定的时间,短则三年,长则20多年。因此,虽然法律规定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但实际到购房者手中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通常会少于70年。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住宅用房的产权年限到期后,业主可以持土地证以及相关批准文件到市、县一级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续期,由市、县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补齐差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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