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日,海南三亚市旅游行业协会联合会发布《三亚市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指导意见(试行)》,自8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指导意见》明确——
非法定节假日期间,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定平台应遵循客房入住前7日以上可无理由全额退款规则。
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与国庆节)期间,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定平台应遵循客房入住前15日以上可无理由全额退款规则。
住宿业经营者应设立“信用退”“无忧退”等快速退款机制,在消费者提交退订申请后,在2小时内必须响应,在限定时间内退回款项;不得以其他理由扣留、少退消费者房款。
线上预定平台须在预订页面显著位置标注退订政策,包括免费退订截止时间、阶梯式扣费比例、不可抗力条款(特殊情形处理方式);加强平台入驻商家信息审核机制,主动维护和净化网络预定生态,对涉嫌故意仿冒酒店名称等情形的企业予以下架处理;加强产品信息审核机制,禁止使用模糊表述(如“部分退款”“酌情收取”),必须明确金额或比例。

《指导意见》适用于三亚市行政区域内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及相关服务活动。仅针对线上预订平台产生的直客散客订单,不包含团队、线下电话预定、旅行社渠道预定订单。此外,三亚将开通“12345退订专线”,实行24小时接诉、48小时办结。“三亚放心游”平台将此类退订投诉纳入先行赔付通道,再向责任方追偿。(来源:三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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