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图片查看原文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赤政发〔2022〕244号文件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对《赤峰市人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