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交易中,中介和客户之间的“跳单”问题通常根据以下三个标准来判断:
中介服务履行情况
中介是否提供了约定的服务,如房源信息、实地看房等。
中介的委托权限是独家还是非独家,非独家代理情况下需考虑多家中介服务的先后顺序和质量。
交易依赖性
买卖双方是否利用了中介提供的信息和机会达成交易。
如果是独家代理,客户利用中介信息成交则不太可能构成跳单。
在非独家代理情况下,需评估客户实际利用了哪家中介的服务。
逃避佣金意图
客户是否有故意逃避支付中介费的行为。
如果客户在接受中介服务后,利用中介提供的信息私下成交,或为了减少费用而转投其他中介,这可能构成跳单。
中介在预防跳单方面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
要求客户签订看房确认单或房源评价单,明确记录客户看过的房源。
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公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必要文件,证明中介身份和服务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判定跳单行为时,会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并依据具体案件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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