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首饰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首饰是结婚前女方自费取得的,则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
婚后共同财产:
如果首饰是婚后购置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个人生活用品:
如果首饰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参与分割,归一方所有。
特殊情况:
对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首饰,可能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赠与情况:
如果首饰是婚后由一方父母赠与给另一方,且没有证据表明仅赠与给该方,则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判决:
在分割过程中,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考虑以上原则进行首饰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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