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相关文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受理与核查
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将核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审核与公示
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登记与轮候
公示期限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将被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
选房与签约
根据申请人的困难程度和登记顺序,进行选房,并在选房后签约入住。
申请条件
户籍要求
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收入与住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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