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失效时间为 3个月。具体规定如下:
1. 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员未按规定正常缴纳当期职工医保费视为中断缴费,中断缴费期间中止医疗保险待遇。
2.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内恢复正常缴费并办理补缴的,补缴月份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超过3个月的,补缴月份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3. 医疗保险断交三个月会失效,且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和职工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避免因中断缴费而影响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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