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名字 是指侵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包括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以及笔名、艺名等非正式姓名。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
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干涉他人对自己姓名的决定、使用或变更。
盗用他人姓名:
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冒用他人姓名:
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这些行为侵犯了姓名权,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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