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产假根据生育情况有所不同:
一孩:
98天国家规定的产假加上60天,总共为158天。
二孩:
98天国家规定的产假加上70天,总共为168天。
三孩:
98天国家规定的产假加上80天,总共为178天。
此外,如果女性职员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可以申请六个月至十二个月的哺乳假。
因此,广西的产假具体天数如下:
一孩:158天
二孩:168天
三孩:178天
并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相关文章:
暴雨、短时雷暴大风,要来了!高考在即,南宁的天气是→06-02
蓝天立落马后 广西:倒查十年!严肃追责!05-21
先兆流产请假,单位不批准还开除!法院判了05-18
暴雨即将来袭!05-06
42岁孙晋,晋升正厅04-25